2012年中級財務管理基礎班講義:第62講第六章第四節:利潤分配管理
分類: 認證考試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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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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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利政策
1、剩余股利政策
含義是指公司有良好的投資機會時,根據目標資本結構,測算出投資所需的權益資本額,先從盈余中留用,然后將剩余的盈余作為股利分配,即凈收益首先應滿足公司的資金需求,如果還有剩余,則派發股利;如果沒有剩余,則不派發股利。
剩余股利政策的理論依據是MM股利無關理論。決策步驟(1)設定目標資本結構,在此結構下,公司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將達到最低水平。
(2)根據公司目標資本結構及最佳資本預算預計公司資金需求中需要的權益資本數額;
(3)盡可能用留存收益來滿足資金需求中所需增加的股東權益數額;
(4)留存收益在滿足公司股東權益增加需求后,如果有剩余再用來發放股利。
【例題40:教材例6-22】某公司2008年稅后凈利潤1000萬元,2009年的投資計劃需要資金1200萬元,公司的目標資本結構為權益資本占60%,債務資本占40%。
(1)按照目標資本結構,公司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為:
1200×60%=720萬元
(2)2008年可以發放的股利為:1000-720=280萬元
(3)假設公司當年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萬股,那么,每股股利為:
280/1000=0.28元/股 優缺點優點:留存收益優先保證再投資的需要,從而有助于降低再投資的資金成本,保持最佳的資本結構,實現企業價值的長期最大化。
缺點:不利于投資者安排收入與支出;不利于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適用一般適用于公司初創階段。2、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
含義是指公司將每年派發的股利額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礎上維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穩定增長。
只有在確信公司未來的盈利增長不會發生逆轉時,才會宣布實施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優缺點優點:(1)有利于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穩定股票的價格;
(2)有助于投資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
(3)穩定的股利政策可能會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論,但考慮到股票市場會受多種因素影響為了將股利維持在穩定的水平上,即使推遲某些投資方案或暫時偏離目標資本結構,也可能比降低股利或股利增長率更為有利。
缺點:(1)股利的支付與企業的盈利相脫節,可能會導致企業資金緊缺,財務狀況惡化;
(2)在企業無利可分的情況下,若依然實施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也是違反《公司法》的行為。適用通常適用于經營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