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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辦理失業保險的流程:
職工失業前所在單位,應當在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持終止或者解除關系人員的名單、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參加社會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報送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失業保險窗口備案,同時辦理檔案轉移。 失業人員檔案轉移至所屬區后,失業人員自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攜帶以下證明,到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失業保險窗口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登記手續,并按規定參加職業培訓。單位辦理失業保險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均按屬地管理原則到單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繳費單位申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并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失業保險費的費基、費率規定: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待遇: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待遇主要包括:
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提示失業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次月起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重新就業的;進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下一篇:加入城鎮醫療保險有什么條件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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