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能領幾個月
分類: 職場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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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暫時中斷工作的勞動者來說,無疑提供了一定的物質保障。失業金能領幾個月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失業保險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8號《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1、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上述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失業金能領幾個月的解答,希望我的文章會讓您對這個問題有更清楚的了解!要了解更多關于職場安全的相關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