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級財務管理基礎班課件:第41講第四章第三節(二)
分類: 認證考試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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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凈現金流量的確定方法
單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只涉及到形成固定資產的費用,而不涉及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形成其他資產的費用或流動資產投資,甚至連預備費也可以不予考慮
建設期凈現金流量建設期某年的凈現金流量=一該年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額運營期凈現金流量①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的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息稅前利潤+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折舊+該年回收的固定資產凈殘值
②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后的凈現金流量=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的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息稅前利潤-利息)×所得稅稅率【例題29:教材例4—19】企業擬購建一項固定資產,需在建設起點一次投人全部資金1100萬元,均為自有資金,建設期為一年。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10年,期末有100萬元凈殘值,按直線法折舊。預計投產后每年可使企業新增100萬元息稅前利潤。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要求:估算該項目下列指標:
(1)建設期凈現金流量
(2)運營期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
(3)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
【解析】
項日計算期=1+10=11(年)
固定資產原值為1100萬元
投產后第1~10每年的折舊額= =100(萬元)
建設期凈現金流量:
NCF0=-1100(萬元)
NCF1=0(萬元)
運營期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
NCF2~10=100+100+0=200(萬元)
NCF11=100+100+100=300(萬元)
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
NCF2-10=200-100×25%=175(萬元)
NCF11=300-100×25%=275(萬元)
三、靜態評價指標的含義、計算方法及特征
(一)靜態投資回收期
含義(簡稱回收期),是指以投資項目經營凈現金流量抵償原始總投資所需要的全部時間。它有“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記作PP)”和“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記作PP′)”兩種形式。計算方法(1)公式法:
如果一項長期投資決策方案同時滿足以下特殊條件,即:投資均集中發生在建設期內,投產后前M年每年的凈現金流量相等,且有以下關系式成立:M×投產后前M年每年相等的現金流量≥原始總投資,則可按以下簡化公式直接求出
①不包括建設期的靜態投資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設期的回收期=
②包括建設期的靜態投資回收期(PP)
=建設期+不包括建設期的靜態投資回收期(PP’)
(2)列表法:
包括建設期的靜態投資回收期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