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契稅可以退嗎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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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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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那么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買房了,房產契稅可以退嗎?接下來來為大家講解下吧。 契稅可以退嗎 可以退的,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購買者可以到開發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稅,契稅退稅辦理需提供基本資料:戶口本復印件(農村戶口需更新)、如是農轉城居民,需農轉城確認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婚姻證明、家庭無房證明原件(買方)、契稅繳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開戶銀行資料、購房合同復印件等。什么樣情況下能退契稅 1、第一種可能,開發商尚未取得以上兩證。按照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該房屋符合交付條件后,甲方(開發商)應于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業主)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只有在小區滿足交付條件后,開發商寄發的《入住通知時》才符合法律效力,而開發商現在尚未取得《建筑使用證》、《竣工驗收備案表》這兩證,因此,該房屋尚未符合交付條件,開發商違約的事實是鐵板釘釘,當開發商取得此兩證后必須將違約責任承擔掉才能進入房屋正式交付程序,在此之前,開發商還需要向業主寄發《延期交付通知書》。所以業主們現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謹慎收房,以此向開發商施壓,讓開發商承擔延期交付的責任,同時再不斷收集整個小區內外與合同、規劃、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地方,后一并要求開發商給與整改及賠付。2、第二種可能,開發商已經取得以上兩證,故意對外謊稱未獲得此兩證。如果第二種情況屬實,那么對業主來說就極為不利,他們以此為由,拒絕讓業主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待到《入住通知書》上約定的日期之后15日,便宣布業主為在15日內前來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屬于默認收房。因此,業主們仍然需要以掛號信或EMS的方式向開發商寄發《暫緩交房通知書》,對于《暫緩交房通知書》,論壇上已經有更詳細的版本,業主們可以下載后自行修改、添加,把自己房屋內外的問題都寫進去,如果業主們雇請了驗房師,可以把《驗房報告》一并寄發給開發商,后要注意的一點:寄發給開發商的資料,建議一式兩份,自己留好一份,同時保留好掛號信或EMS的底單,將來可以有據可查。以上就是有關房產契稅可以退嗎的常識介紹,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關于房產契稅這方面的常識,請到來搜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