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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中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來臺,-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6年8月22日頒布「-省劇團管理規則」,規定所有戲劇上演活動都得事先送審劇本。日治末期以杰出編導手法聞名劇壇的林摶秋(林博秋),戰後著手進行新劇本《海南島》與《罪》的寫作。《海南島》是一出反省戰爭的劇作,敘述一個臺籍-兵在戰後滯留海南島遲遲未能返鄉的故事。寫作背景來自於戰爭結束後不久,林摶秋曾基於同情,收留一隊等待遣返的-兵於自家倉庫中,以避免他們外出與人發生不必要的沖突。《罪》劇為三角戀愛悲劇,共三幕六場,著重於心理描寫,劇情描述一個與嬌艷女人結婚的主人公陳文克,因一點誤會打死親友,卻不敢自首,苦悶不堪,後來知道自己錯誤,終於拋棄-,前去自首。
林摶秋以日文相繼完成《海南島》與《罪》後,由詩人張冬芳譯寫成中文,與王井泉以「人人演劇研究會」的名義提出上演申請;研究會負責人王井泉為新劇運動者,與林摶秋曾於中日戰爭期間共組「厚生演劇研究會」。未料到了上演前一周,接獲通知《海南島》送審未過,據林摶秋晚年解釋送審未過的理由:「說是太陰暗。說戲里面的-兵,不是死就是傷,整出戲太暗太悲傷,不可以做。」於是匆匆改以「人劇座」之名再提申請,并以舊作《醫德》替代《海南島》送審,終於獲準通過。因此「人劇座」劇團遂承繼「人人演劇研究會」,於1946年9月29日至10月3日在臺北中山堂演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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