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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最早是在1957年由地質學家林朝綮教授在做地質調查時所發(fā)現的,民國48年由考古學者石彰如、楊君實等人在此進行首次的考古發(fā)掘工作,而後從1963年到1980年間陸續(xù)有劉斌雄、宋文薰、連照美、黃士強、劉益昌等人進行相關地表調查及考古發(fā)掘,1988年至1989年由臧振華、高有德及劉益昌在這里進行兩次發(fā)掘工作,出土了許多遺物、遺跡及碳十四標本,提供了更多有關此遺址的所處年代、文化內涵等新資訊。不過在1989年的時候,十三行遺址所在地區(qū)被臺灣省住宅都市發(fā)展局規(guī)劃為「八里污水處理廠」用地,整個遺址范圍都將被鏟除破壞,因此中央研究院希望內政部能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來處理遺址遭受破壞的問題,但因為遺址未被列入法定古蹟,有許多相關程序需處理,無法阻止工程開工,所以最後是由內政部委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搶救發(fā)掘工作,由臧振華擔任計畫主持人,劉益昌為協同主持人,并且召集臺大人類學系的學生組織搶救考古隊伍進行發(fā)掘工作。十三行遺址的搶救發(fā)掘從1990年6月開始到1992年8月結束,前後共進行了五次,發(fā)掘總面積約七千多平方公尺,出土了大量文物及碳十四年代測定數據,其間發(fā)生了數次工程單位與文化單位在搶救時間與保存空間上的爭執(zhí),甚至有各種社會文化團體投入抗爭,最後十三行遺址保存了約三千平方公尺的局部范圍,并被內政部指定為二級古蹟,同時臺北縣政府也於1998年在遺址旁興建了十三行博物館,來展示遺址的出土遺物。
十三行遺址大約包含了三個文化層序:最下層為圓山文化,年代約在距今三千兩百多年前到一千八百年;中間為十三行文化,年代約從距今一千八百年前至四百年左右;而最上層則是從距今四百年前開始有漢人在此居住的文化遺留。這個遺址出土相當多遺物與遺跡:陶器方面,有各式陶容器、紡輪、陶支腳、陶偶等,其中陶容器主要是以紅褐色幾何印紋陶紋飾為主流,而最特殊的器型則是人面陶罐;石器則包括了凹石、石錘、砥石等;還有各種材質的珠飾、玻璃飾品、金銀器等裝飾品;而十三行遺址最大的特色是出土了鐵釘、鐵刀等殘缺鐵器以及大量的煉鐵渣,證明了此遺址包含了屬於鐵器時代的文化;此外,還出土了房屋柱洞的遺留、大量的側身屈肢葬、陶窯與煉鐵作坊等遺跡。此遺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臺灣鐵器時代北部區(qū)域「十三行文化」的代表,十三行文化也以此遺址而命名,同時出土大量的考古遺物與遺跡,為考古學者提供許多關於過去居民生活情形的資料。有關此遺址的重要書目也很多,包含了<臺北縣八里鄉(xiāng)十三行及大坌坑兩史前遺址之調查報告>(楊君實1961)、《十三行遺址:搶救與初步研究》(臧振華、劉益昌2001)等發(fā)掘報告,以及《十三行遺址出土人骨之型態(tài)學與病理學分析及其比較研究》(張菁芳1993)、《十三行遺址出土動物骨骼之初步分析-以豬下顎骨為例》(林秀嫚1997)等針對於出土遺物作更進一步分析研究的相關文章,透過這些文獻,可以讓我們更了解十三行遺址以及其古代居民的生活樣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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