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責底薪是什么意思?你是否了解清楚?
分類: 職場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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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在選擇底薪的時候,在相同的條件下,一般都會選擇有責底薪。可是依然很多人對有責底薪的了解并不是很透徹,導致不敢輕易去選擇,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有責底薪是什么意思? 責任底薪,簡單來說就是當完成了單位每個月制定的業績量才能拿到的底薪,與公司獲利無直接聯系。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責任底薪也就意味著:如果達到公司提出的所謂業績標準,才能拿到底薪和這部分業績的提成,如果達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給底薪,只給這部分業績的提成,但是有《勞動法》的原因,必須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所以比如:責任底薪1000銷售額提成10%,業績標準是達到10000元銷售額,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1200,結果你做到9900,他就有理由扣你底薪了,但是全扣了就達不到1200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扣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今天小編對底薪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如果還想了解底薪相關方面的內容,還請繼續關注我們的網站,希望今天的內容能對您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