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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界在1960-1970年已普遍使用「美術設計」取代早期「圖案」(Pattern)設計的觀念,從當時設計組織或著作名稱即可見一斑,例如1962年成立的「中國美術設計協會」(後改稱中華-美術設計協會)、王秀雄翻譯的《美術設計的點?線?面》(1968年)及《美術設計的基礎》(1969年)、高山嵐編著的《美術設計123》(1972年)等,除了顯示美術設計不同於純粹美術,也象徵著美術設計在-業社會具有日趨重要的價值,并逐步邁進獨立的專業地位。
就當時美術設計的范疇來看,主要是包括海報、媒體宣傳、小冊、郵遞廣告、商標、封面、插畫、包裝、月歷、電影、電視片頭(動畫)、屋外電動廣告(霓虹燈、展示牌等)、壁畫、室內設計(櫥窗、展示、舞臺)、工業設計(造形、配色)、指示牌等設計項目。廣義而言,美術設計相當於「設計」的泛稱,故包含平面設計、工業設計、室內設計等內容;狹義而言,美術設計則是指「平面設計」(grap-ic design)或稱為視覺美術設計,而美術設計一詞至今仍廣泛使用。
其實現代設計與傳統美術的分離過程,是交織著若即若離的關系。一方面,現代設計有其改造大眾生活與提升審美品味的使命,也促使部分藝術家從純美術領域中脫離出來而投身於實用藝術。另方面,20世紀初期現代美術-曾出現「為藝術而藝術」或「為生活而藝術」的辯證,然而由於美術與平面設計的關系相當親近,兩者的學門領域、養成教育、表現技法、形式原理與呈現方式有著共通之處,尤其是為實現其觀念或構想,都必須處理造形、色彩、構圖等基本元素的視覺化組織安排,所以早期投入設計行業者多數是具有美術背景或由藝術家-創作,不僅將藝術美感與視覺創意的表現手法帶入其中,也深化美術與設計兩者之間的互動性。換言之,美術設計是從「美術」吸收基礎與養分并加以發揮應用,不同之處是美術專門探究純粹之美,而現代設計卻必須符合實用機能與美感需求的雙重條件。
中文關鍵字:圖案 , 包裝 , 插畫 , 平面設計
英文關鍵字Pattern , grap-ic design
參考資料 馬場雄二著,王秀雄譯。1968。《美術設計的點?線?面》。臺北:-書店。大智浩著,王秀雄譯。1969。《美術設計的基礎》。臺北:-書店。高山嵐編著。1972?!睹佬g設計123》。臺北:藝術圖書。林品章。2003。《-近代視覺傳達設計的變遷:-本土設計史研究》。臺北:全華科技圖書。林磐聳。2006?!?藝術經典大系?視覺傳達藝術卷1:視覺設計》。臺北:文化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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