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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2002年制定「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開始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交由經濟部、教育部、文建會、新聞局4個部會來分頭執行。其中,教育部負責「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系所人才培育計畫」(簡稱「人才培育計畫」),以厚植-文化創意的新生力量。
「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含:
(一)推動藝術與設計人才專案。
(二)菁英海外培訓。
(三)鼓勵學生向外獎勵計畫要點。
(四)產學界的聯合。
(五)藉由大家溝通激發創意火花。
(六)建構國內設計藝術平臺。
(七)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又名「設計戰國策」)。
人才培育計畫的第一步為「推動藝術與設計人才專案」。先在北中南設置5個教學中心:臺北藝術大學、臺北科技大學、云林科技大學、臺南成功大學、臺南藝術大學,分別就傳統藝術與創新、-文化精品、數位音像動畫、生活流行用品等領域,培育藝術與設計的專業人才,再由教學資源中心的主辦學校尋找合作的夥伴學校。
從2003-2007年連續5年,由教育部提供各個教學資源中心所需的年度經費,以進行人才培育;并規畫「海外菁英人才培育計畫」,每年甄選優秀學生到國際知名院校就讀與實習。期望藉由海外培訓來提升學生的專業職能,并拓展國際視野。此外,更針對國際藝術與設計競賽,規畫「鼓勵學生參加國際藝術與設計競賽計畫」(設計戰國策),希望藉由學生參與國際競賽,了解-藝術與設計教育長期以來的成果,并藉此檢視培訓出來的學生在國際上的表現能量。從2006年開始,-學生參加國際重要設計競賽,每年屢有佳績。
中文關鍵字: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 , 文化創意產業 , 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計畫 , 人才培育計畫 , 設計戰國策
參考資料 設計印象-雙月刊編輯室。2006。〈設計教育高峰會〉。《設計印象》,26。 〈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專案計畫」。2008年12月27日讀取。.cepd/m1.aspx?sNo=0001539&ex=1&ic=0000015。文化創意產業。-i.org。教育部全球資訊網。.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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