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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grap-ic系源自於拉丁文grap-icus與希臘文grap-ickos,原意為藉由繪、寫、刻、印等方式產生具說明性的圖形符號,故grap-ic一詞是也被用來指稱版畫和印-術;并延伸解釋為透過各種方式進行大量-而傳播訊息的視覺形式。由於平面設計主要是處理透過印-技術來量產-的視覺宣傳媒體,所以也常被譯為「印-設計」。此外,與平面設計類似的名詞,尚有美術設計、商業設計或視覺設計等不同稱謂,而其內容范圍則包括廣告、包裝、海報、字體、標志、封面、編輯、插畫、月歷、圖表、-、型錄、說明書、環境標識等設計應用。
雖然平面設計通常是將多元化的文字與視覺元素,以符合傳達功能的方式組合起來,不過由於設計概念已廣泛應用至所有的傳播媒體上,尤其數位技術普及後出現電腦繪圖(Computer Grap-ics)的類型,可以運用電腦來顯示、建構、儲存、處理特定圖形;并且隨著網際網路、電腦游戲、電影特效、電腦動畫、虛擬實境、多媒體設計等技術的開發整合,更使平面設計的意義已被拓展至一切文字、影像、甚至是聲音的綜合應用,賦予平面設計產生嶄新的內涵及范疇。
中文關鍵字:網際網路 , 電腦游戲 , 電影特效 , 電腦動畫 , 虛擬實境
英文關鍵字internet , computer game , film effect , computer ani-tion , virtual reality
參考資料 Meggs, P-ilip B. 1998. A -istory of grap-ic design. New York: Jo-n Wiley & Sons.王受之。2000。《世界現代平面設計1800-1999》。「王受之設計叢書」2。臺北:藝術家。Aynsley, Jeremy. 2001. A century of grap-ic design: grap-ic design pioneers of t-e 20t- century. London: Mitc-ell Beazley. Livingston, Alan. 2003. T-e T-ames & Hudson dictionary of grap-ic design and designers. London: T-ames & Hudson. 林磐聳。2006。《-藝術經典大系?視覺傳達藝術卷1:視覺設計》。臺北:文化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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