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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的概念是什么?為什么國土局要清理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一般是指村集體組織或開發商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未經用地、規劃行政許可自行組織建設、自行銷售的房屋,僅僅有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以證明其權屬,或直接由建設單位與購買人簽訂契約銷售,未合法獲得政府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故被稱作“小產權房”。
購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小產房樓盤存在不同的違規情況,有的符合規劃,只是違反了不得對外銷售的規定,有的更完全是違規建筑,政府部門要視其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市民購買小產權房是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
2010年1月31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表示,今年國土資源部將要重點打好六場硬仗,其中,要重點清理“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國務院已做出部署,責成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負責小產權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
所有在建及在售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和停售;將以地方為主體組織摸底,對小產權房現狀進行普查;責成領導小組研究小產權房問題,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和辦法。補充政府對這些城中村改造項目提供了優厚的政策,其中包括回遷房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辦理正式產權的利好政策。可是現在市面上也存在一些“混水摸魚”的情況,許多“小產權房”打著“回遷房”的幌子,迷惑眾人視線。我們就來說說“小產權房”與“回遷房”的區別以及利害:
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城市的城中村或城鄉結合部,利用農民宅基地或劃撥的農村集體土地,由開發商或當地村集體開發建設銷售的房屋,它不能獲得國家土地和建設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其“房產證”多由村集體或鄉鎮政府自制頒發。由于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小產權房”的成本低,因而銷售價格低,受到相當一部分市民的“追捧”。
“小產權房”是建在集體土地上的,對特定人群銷售的,在集體內部流通的房屋。無法落戶,孩子教育問題無法解決。涉及到拆遷時,無法受法律保護。無法辦理正式產權手續,不能上市流通,不能辦理銀行抵押,也即不能貸款購買。回遷房:是開發商征收土地時,安置補償給村民的房子。
土地性質:國有劃撥用地,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開發商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并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回遷房在交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正式產權登記手續后,是可以對外轉讓的;而回遷房中對外銷售的商品房部分,自然是可以享受商品房待遇的。一般開發商接手“城中村改造”項目,除了給村民居住的回遷樓以外,都會有一定的對外銷售的商品房的比例,比如石家莊萬達城市廣場,80萬平方米的住宅中,有45萬平方米是給尖嶺村的回遷房,余下的35萬平方米住宅樓是對外銷售的商品房。這35萬平方米的商品房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普通購房者就可以購買。
提示非官方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目前小產權房建設面積達60多億平方米,相當于中國房地產業近十年來的開發總量。市民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小產權房,因為這些房屋不僅拿不到房產證,而且樓宇也會存在很多安全隱患。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購房時,一定要看清楚是不是真正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是否是可以對外銷售的商品房。這樣才能降低購房風險。廣州一旦發現有小產權房樓盤銷售,也可以撥打舉報電話(020-36500909)舉報。下一篇:樓房倒塌后產權會有變化嗎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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