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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番」一詞最早在文獻上出現,是在一七一六年(康熙五十五年)閩浙總督覺羅滿保「題報生番歸化疏」:「臺灣......,自入版圖以來,所有鳳山縣之熟番力力等十二社、諸羅縣之熟番蕭壟等三十四社,數十余年,......具各安民物阜,俗易風宜,其余南北二路生番,自古僻處山谷,聲教未通,近見內附熟番賦薄徭清,飽食暖衣......,各社生番亦莫不歡欣鼓舞愿附邊氓........」這是文獻當中,最早「生番」、「熟番」分類的文書。不過最早明確的分類標準,則是在一七一七年(康熙五十六年)周鐘瑄的「諸羅縣志」當中。「諸羅縣志」中提及:「內附輸餉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野番」。其後,劉良壁「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土番風俗條引「臺灣志略」曰:「臺灣僻處海外,向為土番聚居,自歸版圖後,遂有生、 熟知別。生番遠住內山,近亦漸服教化;熟番則應差納糧等於齊民」」往後的文獻奏折多以劉良壁的標準為依循,於乾隆朝時,生番、熟番的分類,已在奏折當中成為廣為采用。
與「熟番」相對的是「生番」兩者的差異,如前所述,是根據漢化的深淺,漢化較深的為「熟番」然而在實際的分類上,則是根據民政上是否有符合編籍、納糧、應差而定。三者皆有為「熟番」,三者皆無為「生番」。換言之,「生番」與「熟番」的指涉對象,是可流動的,一旦「熟番」因為某些因素,不再編籍、納糧、應差,則朝廷將重新分類其為「生番」。
在清治時期,對於「熟番」身份的原住民,在法理上是與漢人齊民等同對待的。在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時,為表一徵同化,更令熟番」各社薙發留辮,并且對「熟蕃」賜性。過去的「熟番」,今天被分類為平埔族或者自我認同為漢人的家族姓氏,多半來自於這個時期,乾隆朝的賜姓為與漢姓區隔,有以下的原則:1.襲用漢人既有之姓以及潘字為姓者,於姓之下加添「新」,使其成為雙字姓,或加添字典中金玉邑三部內所有之字,使其雙姓亦可,2.無姓者,可擇千字文中之美次作為新姓。三姓之外,需有堂號,該堂名則自現居社名中,取其字義平書者來予以命名。
然而雖然「熟番」在清治時,法理上等同於齊民,可以如一般漢人一樣在衙門提出控訴,不若「生番」只能成為被審判的客體,但是常常被漢人通識所壓榨。且朝廷在「熟番地」的開發上,也有種種的限制,原因在於擔心「熟番地」一般化的予以漢人開發後,「熟番」將流離失所,變成生番。
到了日治時期,「熟蕃」一詞更是已經包含了今天概念中的平埔族,被視作為等同於本島人,而不被特別的政策對待,日治的理蕃政策,是針對「生蕃」而來。日治時期,從「生番」到「熟蕃」再到「平埔族」,政策的對待上已與漢人無有差別,「蕃人」一詞,可說是專指「生蕃」
。國治之後,由於法令上并無平埔族的分類,因此日治時期的「平埔族」(熟蕃),多被分類為漢人,直到近年來,才漸漸有所追溯與探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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