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父沈寶善曾任教北京大學,為推行注音符號的先鋒。192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1928年赴美留學,先後取得俄亥俄州立大學化工學士、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碩士。1930年返中國,任浙江省建設廳技正。1932年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甜菜制糖。回中國後,獲選「中國制糖技術學會」理事長,分別任教清華大學、交通大學。1934年應廣西省政府之聘,籌設廣西糖廠。1936年出任上海中國銀行信托部襄理;其後,歷任該行業務處副稽核、重慶分行副理。1945年11月來臺,擔任經濟部臺灣省特派員辦公處接收專門委員兼糖業組長,并兼臺灣糖業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1946年4月任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旋出任臺灣糖業公司首任總經理,致力於臺糖的修復開工。1950年6月被保安司令部人員帶走偵訊;9月以「為叛徒供給資產未遂」的「資匪」罪名,被判處死刑。1951年1月11日執行槍決。2002年7月獲「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審查通過賠償,沉冤終得昭雪,還其清譽令名。
參考資料
〔★程玉鳳,《沈鎮南先生追思紀念集》,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