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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日治昭和十年(1935) 四月二十一日清晨,中部發生大地震,臺中縣清水街傷亡慘重,死亡人數達326人之多,屋舍倒塌嚴重,當時-殖民政府為紀念震害受難之民眾,日治昭和十年(1935) 於清水神社的圣域范圍,建碑紀念。
紀念碑基座架高,設有臺階,碑體為大理石,刻有三百多位罹難者姓名、震災日期及重修日期,底座為深黑色石刻有「清水街許泉義刻」。此碑體為-六十五年(1976)四月二十一日,當時清水鎮鎮長重修,完全覆蓋原碑體,臺中縣文化局辦理登錄審查時,曾提案討論是否復原日治時期之紀念碑,當時東海大學洪文雄教授表示,此亦為其歷史的一部份,尊重歷史建筑每一時期歷史而未加以處理。
紀念碑位於清水公園內,須由「日治時期後參道」進入,後參道為288階長,參道旁原有-神社,現已廢除,使此處頗富日式風味。震災紀念碑前為一小廣場,附近民眾在此種植花草,擺設了一些破舊桌椅,供登山者歇腳,并無善加維護,因而使震災紀念碑周圍有些許臟亂,每年逢震災紀念日,鎮長均率各界代表於紀念碑前小廣場進行追悼,以表達子孫對受難祖先的追思之情。
【古蹟位址】臺中縣清水鎮大街路130號對面
登錄文號:府授文資字第0930010920-2號
登錄日期:2004/04/13
參考資料 「臺閩地區歷史建筑資料庫:-b.cro-a/build/area.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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