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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時度假 分時度假的起源
“分時度假”以家庭名義欺騙受害者,指的是一些假日俱樂部、旅游公司宣稱在全國各旅游景點發展了幾百家度假加盟酒店和度假村,假借“國際分時度假組織”之名,精心設置騙局,以“度假權益”、“度假所有權”、“產權式酒店”、“共管公寓”等形式,誘騙受害者簽訂格式合同,購買其5年至30年不等的“分時度假”房屋居住權證及度假酒店權益和會員卡。他們故意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造成有實力的假象,在騙取眾多受害群眾的信任和投資后攜款逃之夭夭。
公安部發布消息,提醒民眾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分時度假的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的歐洲。一個法國阿爾卑斯山脈的滑雪場開發商創造性地改變了將雪場經營的理念,他們鼓勵客戶將“租一間旅館”變成“買一間旅館”。結果他們在市場上迅速地擴大了占有率,并且經營獲得成功。分時度假的概念也迅速在世界上傳播開來。
中國政府已經明確表態,國內目前為止沒有一家經過批準的分時度假公司。截至2008年12月底,RCI(Resort Condominiums International)已經在中國認證了三家銷售公司,分別是武漢華之旅商務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自由之旅度假服務有限公司、海航酒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分時度假的市場
分時度假是指一個人在每年的特定時期對某個度假資產所擁有的使用權。它是一種度假資產的形式,是一個從國外傳入中國的概念。它的產生基于市場供求的兩個矛盾:
一、大多數度假旅游的需求者都沒有足夠的實力在度假地購買一份屬于個人的資產。比如在某個度假圣地擁有一套別墅。
二、擁有個人度假資產的業主,又常常不得不將該資產處于長期閑置的狀態。
因此,精明的商人創造了分時度假的概念。即,你可以分享某個度假資產的不同時段。這種分享可以是每年1周(1/52 share),或者是兩年1周(1/104 share),甚至是每年4周(1/13 share)。某些分時度假產品則以一種信托投資產品的形式銷售。比如,將多個度假勝地的資產,分散成小規模的所有權,銷售給固定資產的投資人。
分時度假的發展
目前分時度假產業涵蓋了全球近6,000家度假地,1千1百萬個度假時段已經銷售給全球7百萬個家庭。每年全球分時度假產品銷售額獎金9億美元,市場增長率是全球旅游業的兩倍。75%的分時度假時段銷售來自酒店業的主要巨頭(例如:希爾頓、萬豪、迪士尼等)。
分時度假的一般模式
分時度假資產一般為公寓式的單元,擁有起居室和臥室,可以容納一個家庭住宿和生活。分時度假資產擁有者可以選擇在預定的期間停留在他們的所擁有的資產里,他們也可以按星期出租他們的度假資產或者饋贈給家人。顯而易見,他們也可以按周交換他們的度假資產,或獨立地或通過代理商在世界范圍內選擇交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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