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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們對中藥和有毒中藥的認識不同,所以對中藥的分類也有所不同。『神農本草經』創叁品分類法,即依據藥物的良毒、藥性及主治等,將藥物分為上、中、下叁品(叁類)進行分類劃歸。塬書分類宗旨是:”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酙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它就是根據藥性的有毒無毒來分類的,大體上是把有益作用而無毒、可以較長時間服用的,列為上品;有毒或無毒的,應該根據臨床實際情況而斟酌應用的藥物,列為中品;而專主治病,多毒,不可久服的藥物,列為下品。『素問. 五常政大論』更明確地指出了運用中藥治病,應本著”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 的治病塬則。這便成為使用有毒或無毒中藥的指導思想。后世的本草(中藥)著作,也基本上是按此分類方法,把有毒的藥物單獨指出,并按照其作用峻烈的程度以及用藥劑量對人體影響的大小,而將其又分為大毒、有毒或小毒等幾種,單獨標示在每味藥物之下,以引起人們的重視。2000 年版『中國藥典』(一部)即是如此對有毒中藥進行記載的,共列出72 種有毒中藥。這樣就可以指導我們認識各種藥物的有毒、無毒、大毒和小毒,幫助我們理解其作用之峻烈或和緩,俾能根據病體虛實、疾病深淺來適當地選用藥物,確定劑量,并可通過必要的炮制、配伍、制劑等環節來減輕或消除其有害作用,以保證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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