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棄養兒童的行為怎么處罰?
分類: 兒童安全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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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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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也就是放棄撫養,一般棄養案件多發的對象,一般都是孩子、兒童或者老人,無論是棄養老人還是兒童的,都是道德譴責的行為,情節惡劣的還可能需要接受一些懲罰,那么父母棄養兒童怎么處罰呢? 1、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之規定,犯遺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未成年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或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具體情節的不同,后果也不一樣,輕則受到行政法的處罰,重則會觸及刑法的遺棄罪,將會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可見,對于父母遺棄兒童這種行為不但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我國法律更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觸犯者必將嚴懲。劇《刑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的相關規定,一旦父母棄養孩子的行為情節比較惡劣的話,就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是需要接受相應的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