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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他們應該直接向蘋果投訴,而不是制造輿論聲勢。喬布斯不可能說App Store“管不好就關了”,但任何有憑有據的投訴不會得不到回應。不過國內的垃圾開發者確實太多,隨便網上找本書,攢吧攢吧就放到App Store蒙錢,根本不管開發者協議。但是,請問誰能給出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案?App Store到底應該怎么去避免應用的侵權現象?答案 2:
我在這個問題里已經回答的很仔細了 z-i-u/question...這里有些問題被大家誤解的。1、iBooks Store,蘋果自己的書店嚴格遵守版權,在中國區甚至不賣英文他們有版權代理的書。中國iBooks Store只有公版的中英文書籍就是力證。這首先說明蘋果做書生意是要做版權生意,而不是像-一樣做-生意。蘋果是電子音樂最大的銷售商,可以說沒有蘋果就沒有電子音樂市場。蘋果是最大的電子軟件銷售商,app store是歷史上最大最順暢的第三方軟件銷售渠道。他們的基因是做硬件+電子內容。三代產品iPod/iP-one/iPad都打包了一個數字內容銷售渠道。所以,首先用-之類的小人之心度蘋果之腹沒道理。-沒能力也沒膽量沒氣魄(我的老東家盛大從這點講簡直是圣人,在人人都-的市場投資數字內容版權市場。)去做正版電子內容,蘋果不是那樣的,他們有那個能力,膽量和氣魄,音樂賣了150億首,一首0.99,也就是蘋果做了個150億美元的音樂市場出來;app store分給開發者已經有25億美金。我不用多說了吧。2、現在被詬病-的不是書,而是內容實質上是書的app形式的東西。這個和書在iBooks Store里面賣有本質差異。書在美國、在中國大供應商有限,可以把版權控制的很好,iBooks Store在美國第一次只簽了幾個大的出版社(具體數字記不得了,好像是6家),內容就已經挺豐富的了。而App store有42.5萬以上的應用,可能有幾萬的開發商,蘋果的審核壓力很大。本來蘋果審核中文app就很難保證審核的很好,那么審核內容是否-就更難了。這個問題上我認為蘋果的做法并無錯誤,這個即使是在法律上也應該是屬于自訴案件,民不舉官不究,如果你確切證明了某書版權屬于你(Lawrence Li說的方法,雖然我自己沒試過),我相信蘋果一定會下架的。這就跟Google遵守數字千年法案是一個道理,遵守的意思是你只要舉證內容屬于你,Google就會刪除-的鏈接的。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要求,跟-流氓提出的,提供證據不是一個意思。-文庫當時被罵的原因是,他提出的證據是說,如果你說某書是-,你必須提交個內容原件給-,那作家們當然無法接受。3、中國法律不健全,執行不健全,有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真正的作惡沒人管,二是其實不是作惡反而做不了。Google圖書館也是個例子,Google雖然會掃描書的內容,但是并不提供內容下載,僅使用內容提供搜索,以及用戶搜到了某個內容以后的預覽。這種其實是合法合理的使用,但是上次我們有群群情激奮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作家就把Google給大罵了一頓(而且Google這種合法使用都是準備給錢的),被流氓欺負慣了,來了個好人反而被打走了。蘋果的事情也很類似,很多作家或者業內人士并不了解前因后果就貿然的把蘋果這樣的數字內容的倡導者,說成和-這種慣偷一樣,對行業是沒好處的。答案 3:
知識產權一定要保護的。如果當初中國打擊-,怕現在中國早就有出品“操作系統”的公司了。答案 4:
挺難,apple store 在國內沒有處理機構,也根本審核不了版權。中國政府基本也管不了apple store。答案 5:
利益分配問題。作家希望分到本屬于他們的那份利益,平臺廠商(baidu,apple)懶得理會這些“財富loser”。也許apple也會和baidu一樣,刪除store里-作家的作品答案 6:
如果你沒有參與其中,你應該這樣想:熱鬧是他們的,我什么都沒有。頂過是個觀眾,自己看不懂的話,就等過后再看影評吧。下一篇:如何組建一個呼叫中心(客服中心)?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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