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騰退房屋注意事項
分類: 財產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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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騰退涉及被執行人的基本生活,被執行人往往抵觸情緒較大,強制執行難度大,此類案件一直是執行工作中的難點。那么,繼承糾紛騰退房屋注意事項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吧!繼承糾紛騰退房屋注意事項如下: 1、把多人共有房屋,當成一個人的遺產;2、屬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不必過戶登記,即屬于生存的一人;3、認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4、沒出世的胎兒保留遺留房產份額。繼承房屋須注意事項: 房屋繼承,同其他遺產繼承一樣,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的所有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屋繼承,是所有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也是房地產所有權移轉的一種。房地產繼承可因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而發生。繼承人在繼承程序完畢,取得對房屋遺產的合法繼承權后,應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繼承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3)原房屋權利證書;(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5)繼承人證明文件及公證書。被繼承人以遺囑安排房產的,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應按被繼承人的遺囑分配房產;但被繼承人在遺囑之外還有房產未處理的,按法定繼承情況處理,已按遺囑分得了房產的繼承人仍有權利參與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除非遺囑中明確表示該繼承人不得再繼承遺囑房產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繼承糾紛騰退房屋注意事項的一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財產安全的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