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糾紛
分類: 財產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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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物須為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和不動產。那么租房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呢?下面小編就來講解一下吧。 合同有約定的,依照合同處理。租賃關系中的雙方,對于糾紛的內容和標的,如果合同上約定的很清楚,就不要做過多沒有意義的指責。在不存在欺詐的情況下,按照契約精神,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規定處理就好了。協商解決。雙方從各自利益出發,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矛盾糾紛是最省事的方案。因為作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沒有過多的精力和時間,參與漫長的訴訟,即使一方讓步,從總體上來說并不一定就是吃虧,更何況訴訟也是需要費用的。調解。出租和承租人鬧僵了,必須有一個中間人參與調解。在以前,雙方熟悉和信任的人包括司法調解作為主持人是最合適的,現代社會下,包括房屋租賃的中介、社區等作為主持人參與調解,也是合理的。仲裁。如果自己協商不成,有沒有合適的調解人,或者不愿意去社區、司法局調解。可以走仲裁的途徑,由仲裁部門充當調解主持人,區別在于仲裁作出的決定,效力要強于調解書,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起訴。租房合同發生糾紛,如果矛盾不可調和,最終一般都要經過訴訟途徑。這也是最后的解決方法,糾紛雙方對質公堂,法官根據事實和證據,做出公正的判決,待到判決生效時,就有強制力了。妥善處理。大多數的租房合同糾紛,都是一些細枝末節的小事,雙方應當盡量協商一致,不要有賭氣的情緒和不必要的指責,世界總是好人多,多一份換位思考,多一份諒解,雙方的世界都會寬廣很多。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租房合同糾紛的知識,希望可以對感興趣的您有幫助,關于租房糾紛這方面的常識正在更新當中,如果您有興趣,可以持續關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