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常識知識學習網站!
[ Ctrl + D 鍵 ]收藏本站
1926年3月間,原鼎新社發起人兼團員陳崁,游歷中國大陸返臺,目睹鼎新社的凋零,於是將分裂的二派人馬重新整合,名為「彰化新劇社」,以「改善風俗,打破迷信,諷刺勞資關系」為宗旨,并於同年4月在彰化座公演三天,劇目有《我的心肝兒肉》(陳條祿作,二十幕)、《終身大事》(胡適作)、《父歸》(菊池寬作)、《社會階級》及根據大陸劇本改編的《張文祥刺馬》等。
彰化新劇社巡回臺北、新竹、苑里、宜蘭、彰化、員林、臺中、北港、大林等地公演,但在7月宜蘭公演中,扮演農民的演員因當場宣傳農民組合問題,被人向官方檢舉,日警以不照劇本為由,立即判處相關演員罰款,演員不服,請求正式裁判,致使日警乾脆禁演,社員只好將演出改成演講會,然而在沿街宣傳的過程中即有三名成員被捕,開會沒多久即被無理要求中止;面對官方的干涉,他們仍不氣餒,繼續公演下去。直到1928年夏天,終因陷入困境而告停,其緣由應與無政府主義份子遭日警鎮壓以及臺灣文化協會(以下簡稱「文協」)的經費減少有關。
鼎新社、彰化新劇社都是無政府主義團體,成員多屬黑色青年聯盟,與文協成立以來所推行的文化劇互為表里,二者相輔相成:因為無政府主義者的參與,文協才能執行其「改弊習,涵養高尚趣味」的戲劇路線;而鼎新社及其相關劇團也因依附文協的活動,才能以新劇演出做為政治宣傳的利器。然而,在1927年2月新竹黑色青年聯盟大檢舉事件中,陳崁、潘爐、周天啟等二十余人被捕,新劇工作者大大失血;再加上同年11月、次年8月,分裂後的文協又先後因新竹事件、臺南墓地事件,導致諸多干部、成員流失,因而陷入了自我毀滅的危機中,經費日漸短絀,自然無法支付文化劇的開銷,文化劇的活動漸趨衰退。在多重關系的緊密壓迫下,彰化新劇社終於1928年結束。
參考資料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