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戲以新的戲曲形式傳入臺灣,與原有的亂彈在劇目、表演形式上略有不同,又重武戲,頗受到民眾的歡迎。并且,四平戲班多以「鳳」字命名,例如「小龍鳳」、「復興鳳」,是以信奉田都元帥為戲神。日治時期總督府於昭和3年(1928)的調查報告中記錄當時四平班,其中記載「復興鳳」班主為臺北市下奎府町的傅足旺。又根據《臺灣日日新報》的資料顯示,在明治44年(1911)復興鳳就有演出活動,是於新竹城隍廟前與另外兩個亂彈班三臺共演;另外在昭和元年(1926)時,復興鳳也有於桃園景福宮前演出的記錄。
參考資料
邱坤良《舊劇與新劇:日治時期臺灣戲劇之研究(一八九五-一九四五)》,臺北:自立,1992。 徐亞湘主編《日治時期臺灣報刊戲曲資料檢索光碟》,宜蘭:傳藝中心,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