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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臺灣省苗栗縣人
生平:
劉闊才十八歲自新竹公學校畢業,之後前赴日本留學十年,先後在京都帝國大學及關西學院大學獲得法律學碩士及法博士學位,并取得律師資格後,回到臺灣執業,受理民眾法律案件。1945年8月日本戰敗,10月國府在臺灣進行接收事宜,劉闊才參與協助接收。之後出任苗栗區長、新竹縣長等職。1946年,臺灣開始辦理公民登記,進行參議員選舉,劉闊才當選首屆參議員。其後,政府成立臺灣省參議會,劉闊才又當選連任第一、二屆省臨時議會議員。劉闊才在擔任省級民意代表期間,主張苗栗設縣,在推展地方自治方面有所貢獻。1969年中央民意代表增補選,劉闊才當選立法委員,進入立法院。1972年當選立法院副院長,其後曾出任亞洲國會議員聯合會理事會主席,倡導國會外交,希望透過國會外交以補充政府在傳統外交方面之不足。1987年倪文亞辭去立法院院長,劉闊才先帶理,再於1989年真除。他主持立法院期間,正值國會轉型期,在院內紛擾之中,他也協助完成四大法案之立法程序。1990年,他辭卻立法院長,受聘為總統府資政。除了在政治場域之外,在教育領域,他也曾先後擔任建臺中學及新民中學董事長、校長、國防研究院兼任講座等職務;除此之外,他也曾經是東電器工業公司董事長、臺灣省合會儲蓄公司董事長、華視文化事業公司董事長、中日文化經濟副會長、亞洲國會議員聯合會理事會主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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