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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康熙28年)5月,本為臺灣北路「淡水地區」(臺灣彰化以北)原住民土官的冰冷,結合了吞霄社(今苗栗通霄鎮,當時住民約30戶,住民百余名)的土官卓唇、卓霧等人一起起事反抗清朝政府,史稱「吞霄淡水之亂」。亂事一起,他們殺了清廷命官及其隨從,并據險抗拒。
事變後,清朝水軍把總率領清兵圍剿。冰冷等起事原住民放棄原來駐地,連同吞霄社原住民移至山區繼續抗拒。他們利用天險與清朝軍力抗拒多日,但後來仍因為勢力薄弱而被剿平。事亂平定後,冰冷遭清廷砍首,屍體并公開示眾以達到嚇阻。在清黃叔璥所著的《臺海使槎錄》〈番俗雜記〉中記載:「屍游各社;有請乞免游者,謂番頭過社,一社皆瘟?!?p>雖然此亂事迅速被平定,起事者也被梟首示眾,但淡水地區以土官為亂首的民變仍舊再三發生,例如1699年的「吞霄社之亂」。後為了防治所謂「番亂」,清廷於臺灣彰化以北地區設淡水廳等行政區劃及官署機構,以常駐清官等方式來加強該地區的地方控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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