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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之生父為統埔莊林姓粵人,生母為豬朥束社人(注2), 後為卓杞篤收為養子,在卓死後輔助繼位者主類(Tsui Lui, cudjui, ツールイ, ツジュイ, 朱雷, 朱路易)處理社務。潘養父卓杞篤出身為統領下十八社的豬朥束社大頭目galujiguji家,在頭目的繼承上,首為本家嫡流。潘雖非嫡流(注3), 但因其有才干,爾後由官方推舉為總頭目(注4)。
潘的政治才華表現在許多方面:1867年(同治6年)美商船羅發號遇難而引發美方與瑯嶠地區原住民社群沖突時,潘即輔佐卓議訂和約;1874年(同治13年)日軍攻打牡丹社時,潘率領下蕃各社頭目向日投誠,為日軍開道,以避爭戰;1875年(光緒元年)清廷在瑯嶠設立恒春縣時,潘即表示愿協助建筑造恒春城,并因而獲得官方賜姓「潘」;1890及1892年(光緒16及18年)在清廷鎮撫下十八社及上十八社的亂事之際,潘更因奉公出力而受封五品官位。潘文杰在日人領臺後仍不斷對官方示出善意:1895年(明治28年)日初領臺,設立恒春出張所,即選其為出張所事務囑托,以勸誘附近各社歸順日本;同年在射麻里,日方與社眾因語言不通發生嚴重沖突,幸得潘居中調停而得化解;同年年底潘并到卑南地區力勸卑南社大股頭人歸順,得到正面回應;1896年(明治29年)初,潘更成功說服臺東知本社群歸順日方;同年5月,臺東地區發生清將煽動兵勇抗日事件,潘陪同日本官方力導當地原住民組織義勇兵掃蕩而獲功;1898年(明治31年)當鳳山余匪竄入蕃界,企圖煽動原住民包圍恒春城時,全賴潘文杰挺身入城化解危機,時繳械歸順日人者約百名。除了政治事件的斡旋,潘文杰亦力倡於豬朥束社設置恒春國語傳習所分教場,不但促成捐地,更勸誘原住民子弟入學;此外,潘因致力推行番界殖產興業,而獲臺灣總督府破例以其番族之身份敘勳六等。1901年(明治34年),日置恒春廳,潘文杰受命任廳參事(注5)。
然而,潘文杰與日本政權的合作,雖然帶來個人極大聲望及恒春地區的穩定,但也因為如此,下十八社大頭目的勢力同時也快速地流失—潘文杰去世的前一年(1904年),總督府將其統領的大部分番社納入普通行政區域內,適用一般平地法律,需向官廳納稅,至此下十八社大頭目的勢力幾乎完全被剝奪,日本統治者也得以順利收編下蕃地區的原住民勢力(注6)。 因此,在被閩客同化的壓力下,其子潘阿別之後代遂外移牡丹旭海,以期能延續原住民之身份(注7)。
注釋:
1.屠繼善(1993[1894]: 106)
2.楊南郡(1992)。
3.潘父卓杞篤并非長子,其兄puljaljuyan才是嫡傳家系,所以卓的前任頭目即為其兄。雖然之後不知何故由卓接任頭目,但卓死後,繼位者仍屬其兄之子主類。見:周玉翎(2000: 209)。
4.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3[1920]:97)。
5.本段資料來源參見:日本順益臺灣原住民研究會(1999: 179)。
6.周玉翎(2000: 203)。
7.蕭銘祥主編(1996: 73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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