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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伯公的形式,除了有閩南人的廟宇造型外,也有形式如墳墓的「墓塚式伯公」,當地人稱「伯公壇」,這樣形式的土地公,在-已所剩無幾,以南部的美濃、六堆居多。在美濃地區大大小小共有379座伯公中,僅有幾座歷史悠久且形式完善的風水型伯公,分別是龍肚莊里社真官伯公、九芎林里社貞官伯公、彌濃莊里社真官伯公。
這三座建於清朝乾隆時期的伯公建筑,形式皆采伯公壇,距今已有300年的歷史,雖然外觀與墳墓相似,但其石碑書寫、外形以及化胎有所不同;而在伯公壇前的雙獅均為公獅,意為守護水源。現今的幾處伯公壇建筑現況大致保存良好,彌濃莊里社真官伯公,坐落於一處空曠的田原中,以伯公碑石為中心,前堂三池,設有東西入口,天公香爐居中至於前壟墻上,較為獨特者乃入堂池兩側有獅座一對。龍肚莊里社真官伯公,位於184線道路邊,受到道路擴建的影響,本處伯公壇有受到壓迫破壞之虞。而龍肚莊里社真官與美濃其他地區的伯公最大不同處在於前堂設有敬字亭,這樣的做法在六堆較為常見。本處伯公壇變遷較少,二堂與三堂皆有青色面磚之丁舖地坪。九芎林里社貞官,位於一處墓園旁,由於前堂受到通路廣場開鑿之影響,形制略有殘缺,但空間形制仍屬完整。因此高雄縣政府在-八十七年(1998)把它們列為縣定級古蹟。
美濃居民,長年來對於伯公的維護已自行一格,包含了平日的環境清掃,以及主動關心及修護古蹟的自然剝落,由此可見美濃的伯公信仰不單只是民間信仰,而是延伸至家庭,屬於美濃地區每一份子的獨特關系層面。
參考資料 梁文銘撰【高雄縣政府,《發現古蹟之美》p.95】李允斐著《高雄縣縣定古蹟彌濃莊里社真官伯公、龍肚莊里社真官伯公、九芎林里社貞官伯公與縣定級古蹟東門樓之莊頭伯公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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