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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莊役場位於彰化縣溪湖大街上(彰化縣溪湖鎮太平里員鹿路3段245號),-九十一年(西元2002年)四月十日登錄為歷史建筑,土地建物權屬為公有。溪湖老街的興起,為日治時期「明治制糖株式會社」(今糖廠)的設立是主要的原因,日治大正八年(1919年)時,鹿港名人辜顯榮將原有的四所傳統糖廠合并為一,名為「大和制糖株式會社」,日治大正九年(1920年)因為資金問題與明治制糖株式會社合并,在現溪湖糖廠位址設立溪湖制糖所。也就是說溪湖街的興起,距今已超過八十年的歷史。當時興盛之時溪湖街分為街頂和街尾,呈南北向,當地人昔稱「中街」,就是目前員鹿路與平和街銜接而成,分界線就是員鹿路轉向東方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以北的員鹿路,當地人稱「街頂」,而十字路口以南的無尾街,就是接糖廠宿舍的平和街,當地人稱「街尾」。
「中街」及十字路口兩側是當時此地區最繁華的地段,北有信仰中心「福安宮」,南則接到當時主要經濟生活區的「糖廠宿舍」,街上有保甲事務所、派出所、消防組、溪湖信用組合、信用組合倉庫和郵便局預定地等行政金融機構;溪湖莊役場也約於日治昭和18年(1943年)興建於此。
溪湖莊役場為日治時期地方政府機構光復後,溪湖莊改制為溪湖鎮,溪湖莊役場改作為溪湖鎮公所使用,-五十四年至五十六年間(1965至1967年),拆除後側宿舍并增建於西南側,-七十年代拆除值班警衛室增建於東南側,原本於-七十一年(1982)擬拆除重建,後因故作罷,乃於-七十五年(1986)作為辦公使用。-九十一年(2002年)-建會指定為歷史建筑。-九十五年(2006年)五月,溪湖鎮公所新建大樓落成啟用,溪湖莊役場在地方文史促督下,未來將再爭取歷史建筑修復與再利用之重新規劃。
貳、建筑特色
原溪湖莊役場為磚、木及鋼筋混凝土混合之構造,室內隔間墻為編竹夾泥構造,現已改為石子飾面。正立面高兩層樓,屋頂為四坡落水斜頂,上覆日式屋瓦,屋頂與墻面交接處有水平出檐,下有水平線腳。正立面山墻采直線、硬邊、階梯狀的山型造型,山墻下方則為三個圓拱型相連開口部,中央開門,兩邊設長窗,由中央門洞開門為一挑出之陽臺,陽臺下方為主要入口處,正立面左右兩側各開三個長窗,由一樓延伸至二樓,長窗一、二樓交接處以洗石子裝飾。一樓墻基亦以洗石子裝飾,墻基上半部則采用水平帶收頭。室-份經過長時間的使用,已經重新粉-裝潢,大廳右側一立柱,左側則沒有。二樓原來為大型集會空間之使用,故沒有任何隔間與立柱,為橫向大跨距空間,目前能辨識日治時期僅中央壁龕與兩側燈座。
溪湖莊役場是目前-留下極少的「役場」之一,為保存良好的一處日治時期街莊級之行政官署,建筑結構相當完整,造形呈現典雅樸實,且有當時盛行的藝術裝飾,具折衷主義建筑風格,構造工法及裝飾線板、圖樣均極為精致,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及時代意義。此類建筑在-已逐漸消失中,該建物與溪湖大街景觀連結,屬於公有權屬,過去由於都做為鎮公所辦公使用,整體建物保存狀況良好,也維持大部分的外部原貌。
參考資料 傅朝卿等 《彰化縣重大意義歷史建筑調查研究》,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6臺閩地區歷史建筑資料庫網站「-b.cro-a/build/area.asp」溪湖百年風華話古今網站「gs-.-sc-oolnet.org/gs-2003/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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