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領導詐騙的犯人犯了哪些罪?
分類: 生活防騙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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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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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網絡通信騙取受害人錢財是一種違法行為,每年網絡騙子的手段都在逐步更新。為了能騙到更多的錢,騙子甚至會冒充領導詐騙,通過網絡社交或是其他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已經犯了以下兩種罪。 1、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犯罪構成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詐騙罪客觀要件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2、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招搖撞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行為。招搖撞騙罪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婚戀型詐騙是殺豬盤常用手段,騙子一般會在網絡上將自己包裝成一個生活幽默,性格風趣卻又寂寞孤單的高知人士,用各種騙術引誘受害者轉賬。冒充領導詐騙是為了提高受害者信任度,而且受害者往往在被騙的當天下午或第二天才能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