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常識知識學習網站!
[ Ctrl + D 鍵 ]收藏本站
所在位置:金門縣金湖鎮瓊林聚落雙瓊路入口「吾愛吾家」旁
立碑年代: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8年)
尺寸:高157公分,寬59公分
材質:花崗巖
種類:示禁碑
歷史沿革:
金門為臺灣唯一官窯所在地,所產瓷土品質優良,甚至曾運至臺灣,促進臺灣陶瓷業的發展。而金門瓷器發展,除本身產瓷土外,另一重要原因是金門也產釉藥重要的原料「碗青」。「碗青」是青花瓷用釉非常重要的原料,著名的景德鎮青花慈所采用的便是「碗青」。《金門志》:「碗青:生金門地中,平林、後湖等鄉多有之,居民穴位地采取,用以染畫磁器。大如碗,小如彈,佳者百斤值銀數十兩,下者數兩,但虧損地脈,敢宜禁止。」也因「碗青」價值不斐,金門道挖晚清的情況非常嚴重。《金門志》:「鑿碗青者,從地上挖掘而下。雙乳山前後,坑陷錯落,復穴地如螘穿珠屈曲透去,經越邨莊人家墳墓,間被塌壞,屢遭壓死不顧,經官歷任禁革。」因此歷來官府不時立石示禁,「嚴禁山崗采藥滋事碑」便是其中之一。
「嚴禁山崗采藥滋事碑」為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8年)同安縣知縣吳翼祖豎立,當時金門屬同安縣所管,為了禁止平林(今瓊林)居民在附近山崗采藥滋事,因此豎立告示明令禁止。
道光十年(1830年),護總兵楊繼勳捐俸砌平百姓濫采碗青所留下的坑洞後,金門碗青完全停產,只剩下文獻記載及這塊曾經守在古官道旁的石碑見證這個曾經在金門興盛後又衰竭的舊日產業。
碑碣現況:
「嚴禁山崗采藥滋事碑」碑立於舊時金門古官道旁,今日金門縣金湖鎮瓊林聚落入口處,被鑲在水泥臺座上。目前碑文風化的情況嚴重,綠苔依附,碑上字跡渙散難解,缺字多,部分內容還需要再詳加考證。碑體上緣「奉憲示」三字清晰可見。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目前藏有此碑拓片。
中文關鍵字:金門 , 碗青 , 陶瓷 , 瓊林 , 嚴禁山崗采藥滋事碑
參考資料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