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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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那么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呢?下面就一起隨小編來了解一下吧。雙方到民政局 當夫妻兩人決定離婚之后,就要一起去婚姻登記處。因為一個人是無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身份證 在離婚的過程中,夫妻兩人必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并且身份證要和結婚證上的保持一致。雙方戶口頁 在辦理離婚證的過程中,大多數地區都需要攜帶兩人戶口本的首頁去辦理。但是由于政策的變化,所以現在也有一些地區只要攜帶兩人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離婚證了。1寸或2寸彩照 在離婚的過程中,需要準備1寸或者2寸的小照片,一般只需要4張照片就可以了。不過如果你覺得這樣會很麻煩,也可以直接在婚姻登記處的照相館拍攝哦。離婚協議書 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那么在辦理離婚證的時候就必須要帶上離婚協議書。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的內容要真實,最后經核實之后你們就要在上面簽字。結婚證 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兩人必須要帶上結婚證,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證明你們是合法夫妻。所以,如果沒有帶結婚證,是不能辦理離婚證的。民政人員詢問 當你準備好了辦離婚證所有的證件之后,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就會勸解你們,然后還會詢問你們離婚是不是自己的真實意見。這個時候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就不能離婚了。發離婚證 當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勸解無效之后,你們就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這個時候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就會把結婚證收回再銷毀,最后就會給你們頒發離婚證了。以上就是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的內容介紹,如需了解更多離婚方面的小知識,請繼續關注生活維權常識欄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