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拆遷要求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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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是指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的區域,具體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國有墾區棚戶區,那么棚戶區拆遷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隨小編來了解一下吧。1、應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2、符合“三規劃一計劃”。具體是指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3、完善的棚戶區改造規劃。根據《通知》,各地區要進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戶區的底數、面積、類型等情況的基礎上,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且應當突出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5、征收補償費用必須落實到位。由于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人數眾多,為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以上就是棚戶區拆遷要求的內容介紹,如需了解更多棚戶區拆遷等小知識,請繼續關注生活維權常識欄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