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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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敲詐勒索的實施人還是受害者,對于其中的利益關系都要權衡好,不然可能還會因為不當的行為,付出吃牢飯等的后果,下面來跟著小編一起看看敲詐勒索一般有哪些立案標準吧!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3、《解釋》第二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百分之五十確定: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督忉尅返谒臈l: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被敲詐勒索后,不要忍氣吞聲,有第一次的敲詐勒索的成功,就會有第二次的敲詐勒索,所以在第一次被敲詐勒索的時候,就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對不同數額的敲詐勒索罪的規定,想要了解哪些怎么判定的可以參考上述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