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常識知識學習網站!
[ Ctrl + D 鍵 ]收藏本站
答案 1:
趕緊離。 -人的時候,什么孝順父母啊,體貼啊,活好啊,都不如“不打女人”重要。答案 2:
這個問題提得比較模糊,既然邀請我回答,那我就說點法律上的規定。首先是“家庭-”的定義——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構成虐待。
其次,法律對遭遇家庭-的保護——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最后,“家庭-”是法定的離婚事由——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二項規定:實施家庭-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第四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實施家庭-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 3:
找準你的家庭對象比什么都重要。答案 4:
趕緊離。-人的時候,什么孝順父母啊,體貼啊,活好啊,都不如“不打男人”重要。-------------- 如果是已經定位到“家庭-”,這日子是肯定過不下去了,你就是罵娘摔東西抹脖子上吊都行,動手-太過分了下一篇:IDEO 的企業文化是怎樣的?在 IDEO 工作的感覺如何?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進入 IDEO 這樣的設計公司需要具備哪些素質,他們一般通過什么樣的渠道招聘設計師?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