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雅虎軟銀三方就支付寶問題達成協議后支付寶,是否相當于協議控制?阿里巴巴雅虎軟銀三方就支付寶問題達成協議協議同時規定,阿里巴巴集團將許可支付寶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識產權,提供有關軟件技術服務。支付寶公司將會支付知識產權許可費用和軟件技術服務費給阿里巴巴集團。該項費用為支付寶及其子公司稅前利潤的49.9%,反映了該等知識產權和軟件技術的貢獻。當支付寶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發生其他變現事宜后,將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費用。此外,支付寶的控股公司承諾在上市時予以阿里巴巴集團一次性的現金回報。回報額為支付寶在上市時總市值的37.5%(以-O價為準),回報額將不低于20億美元且不超過60億美元。tec-.-/a/201107...==========================================================支付寶公司將會支付知識產權許可費用和軟件技術服務費給阿里巴巴集團。該項費用為支付寶及其子公司稅前利潤的49.9%,這樣是不是還相當于協議控制呢?1 個答案
答案 1:
稅前利潤的50%交給阿里巴巴,這個應該算技術支出吧,不知道支付寶以后還能上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