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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這個。。。。知乎就是模仿quora的……您在這里問這個問題……答案 2:
假設在中國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在國外可能不會發生,也不能說是國情,環境就這樣,就算你想以法律手段解決,一個國外一個國內根本沒有可能的,開心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結果怎樣?答案 3:
某種程度上是很丟臉的事情,人人,一個連ui都抄襲的網站居然可以去納斯達克上市答案 4:
首先,我承認點點這種行為是一種卑劣的抄襲行為,但是按照不完善的中國法律,點點這種做法并不違-國法律。其次,我想說的是,沒有抄襲怎有創新?現在點點已經創新很多了,它還在成長,請讓它在這種畸形社會環境下更好的成長。答案 5:
我卑劣地覺得,lz的問題里其實已經暴露出你自己心里的答案了。答案 6:
除非你對那種模式或者外觀或者關鍵技術或者某種實現的方法申請專利。不然你做不了什么。當然你可以選擇嘲笑挖苦譏諷數落鄙視討厭或者無視。答案 7:
too... sometimes...答案 8:
是抄襲,知呼也是,-也是,-IM也是,微博也是,開心校內也是,眾團購也是,土豆優酷等等...多去了。但某種意義的抄襲并不是貶義的,國際也是默許的。大家也有些偏激了,一個成功的產品一經問世,世界各地的“模仿者”都會推大大小小同類型的產品。而我們對國內互聯網企業的抄襲有偏見,還是跟國情有關,網絡過于閉塞,語言不通,大家看不到多少個國家都有自己的facebook,有自己的groupon..大家的偏見最重要的原因是國人的創新能力,沒有任何一個首創的產品震驚世界,供其他國家抄襲..我相信會有那么一天到來,中國人原創的產品在世界的頂點,前提是我們用的不再是中國局域網,而是真正意義的世界互聯網。答案 9:
我覺得這只是提供相同的博客服務而已,正如不能說wordpress、blogger、博客大巴、新浪博客、網易博客等博客相互抄襲。所謂“輕博客”只是一個概念一種模式而已,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tumblr將所謂“輕博客”注冊專利申請法律保護。答案 10:
強烈譴責。然后,“我們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當然,正常點的是法律解決。其實這類事真的多了去了。遇到了,如果正常渠道解決不了,那就只好改變自己,更進一步完善自己,把對方再比下去。答案 11:
當然是抄襲其實哪個不是抄襲呢咱中國人就不能做出些原創的東西嗎?我一開始聽到點點,然后留下郵箱,被邀請了以后,我很驚喜,驚喜國人的創造力后來來到知乎,在知乎知道了還有個Tumblr。、、知乎也是抄襲的吧?答案 12:
我個人覺得假設雙方在中國是不靠譜的一種期待,新浪微博和搜狐微博都在中國,誰抄襲誰了?你說他們抄襲的是Twitter,好吧,那為什么從來沒人來告他們?新浪無疑已經進入-市場很久了。模式是不存在抄襲的,模仿是被允許的,無端指責沒有意義。你們自己也懂一句話,你小字剛入行,先學著點老前輩們,既然都懂為什么在這些事兒上就不懂呢?答案 13:
它居然抄襲了我還有名了說。它居然抄襲了我還有名了說。它居然抄襲了我還有名了說。——相信莫名嫉妒起來還是會忍不住自己蹲在墻角這么畫圈圈詛咒的吧。就像去年那么流行得要死要活的旭日陽剛-汪峰的《春天里》,一開始汪峰的《春天里》滄桑飽滿的歌喉影響了一部分的小眾,可是因為網絡的影響力旭日陽剛-的《春天里》火速竄紅了大眾網絡網迷的心。相輔相成。汪峰就算告了也不見得能干嘛。有實力被影響,已經是實力。不管背后的酸還是人前的火。它就是紅了火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好的東西總是要被競相模仿的。贗品和貢品,已經不重要。好用吸引人就行。PS:這位樓主大爺啊, 你都已經模棱兩可的用了“假設一下雙方在中國”這個定義了,怎么就能自己在后來還偷偷修改了主題說什么不要給模棱兩可的答案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嘛。答案 14:
抄襲?在中國不抄襲能生存嗎與其讓別人抄襲你的創意 還不如你去抄襲別人的創意,省時省事答案 15:
這個問題很二 產品滿足需求 是個人需求就差不多 你說-的姿勢一致是抄襲么?答案 16:
原創有理,抄襲亦無錯。別忘記-的電子和汽車是如何發展起來的!!!下一篇:在以書面表揚時,最后一句是“以資鼓勵”,還是“以茲鼓勵”呢?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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