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糾紛規定
分類: 財產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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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很在意房產,尤其是繼承房產,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了,要知道房產繼承也是講究法律的,也是需要有一定程序才行的,所以我們要對房產進行繼承難免會發生糾紛的。房屋繼承糾紛規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房屋繼承糾紛規定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上述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房屋繼承糾紛規定的解答,希望我的文章會讓您對這個問題有更清楚的了解!要了解更多關于財產安全的相關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