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起訴需要哪些手續
分類: 財產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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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很多朋友在繼承遺產的時候,繼承人為了讓自己獲得到更多的權益,很有可能出現無法協商的情況,這個時候就很容易會出現遺產糾紛。目前想要快速解決遺產糾紛,通常都是采用起訴的方法,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遺產糾紛起訴需要哪些手續? 遺產繼承糾紛起訴有哪些手續 1、打遺產繼承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這些都是決定打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打高技術的結果,有時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2、當事人寫好起訴狀之后,就可以把起訴狀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立案時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后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后,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就行了。遺產繼承糾紛案件所需的證據有哪些 1、公安機關、醫院關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戶籍資料或宣告死亡的判決書;親屬關系證明;2、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所在地的證明及遺產種類、數量及折價清單;3、被繼承人生前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4、被繼承人遺囑原件,公證遺囑的公證書,代書、錄音或危急情況下口頭遺囑,及所附的兩份以上證人材料;5、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撫育關系的繼子女應提供收養、出生證明、形成撫育關系的證明材料;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親筆書寫的棄權書及有關證據;7、喪偶兒媳、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關于自己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明;8、關于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有關證明;9、醫院關于繼承人已懷孕的證明;10、其他證據。如果想要處理遺產糾紛,通過起訴的方式,必須要準備好起訴的資料才行,先填寫好起訴狀,然后再去法院里面立案,之后收到了法院的受理通知書以后,再去等待法院開庭的時間即可。正常情況下起訴之后,有效期是兩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