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城市戶口,父母是農村戶口,農村土地繼承該怎么分?
分類: 財產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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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經濟狀況相對于城市一直是較為落后,從以前90年代開始,就有不少農村人口流向城市。經過多年打拼,當年那些辛苦的農村人如今已在城里買車買房,也給老家的父母建了房。可父母去世后,農村土地繼承該由誰擁有呢? (一)、父母去世,家庭戶籍簿上還有其他家庭成員 農村土地承包分田到戶是以家庭為單位按當時人口分配的,家庭成員均享有承包經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經營權。還有,土地承包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父母去世了,但還有其他成員,其他成員可以繼續擁有家庭原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包括父母的承包地。具體到我的親戚。父母去世了,但如果大女兒和大兒子的戶口還在戶籍簿上,村集體就不能收回父母的承包地,那么,根據“繼承法”,非農戶口的二兒子也可以繼承父母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但只能繼承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至于繼承多少,已經是家庭成員之間的事,可以協商分配,也可以經過法律程序分配。(二)、父母去世,家庭戶籍簿上沒有其他成員 有了上面的答案,這第二種情況就很明白了。父母去世,如果家庭戶籍簿上再沒有其他成員,那這個家庭戶就應該消失,派出所的家庭戶籍就會被注銷,其子女無論是農戶還是非農戶都不能繼承父母的承包地,父母的承包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每個村落都是一個小居住地,農村家庭子女如果是在城市打拼也依舊有農村土地繼承權。但前提是并非只有父母雙方在戶口本上,想要拿到宅基地和承包地,就要提前把自己的名字安在戶口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