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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文官陳光蕊與妻至南方赴任,誤搭上江洋大盜賊船,陳光蕊遭殺害棄屍江邊;其妻貌美,遭江洋大盜強納為妾,本欲投江自盡,但念及腹中胎兒,乃委曲求全。
待孩兒出生,大盜知此兒乃陳光蕊之子,欲加以殺害,後經陳妻求情,將其放置盆中隨流水漂去,陳妻為使母子將來以相認,在嬰兒右邊小腳趾,咬痕當作記號。嬰兒漂流至普法寺,方丈拾獲,取法號曰:江流。
多年後,陳妻為尋嬌兒,來至普法寺,深覺「江流」小和尚與自己甚有緣;為求母子相認,乃贈予佛寺數十雙布鞋,藉口還愿行善并愿意親自幫諸位法師穿戴,最後認出右腳趾有咬痕者,即是江流,亦即日後的唐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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