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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扮男裝、反串男角是越劇特點之一。1930年以來,越劇的演出不論小生、老生、花臉或是丑腳,幾乎清一色由女演員擔任,為越劇增添了一份陰柔美。越劇長於抒情,以唱為主,聲腔清悠婉麗,主要有「四工腔」、「尺調腔」和「弦下腔」,又以「尺調腔」最能代表越劇的風格。此外,部分劇目或會運用「二凡」、「流水」、「三五七」等曲調。其主奏樂器為鼓板、越胡,并輔以中胡、大胡、琵琶、揚琴、大三弦、笛等樂器。此外,亦使用部分西洋樂器,如大提琴、單簧管等。
早期劇目多取材於「落地唱書」,并從其他劇種中移植。1942年後,從事越劇改革者編演了約二百個新劇目,開始使用完整的劇本,劇情內容有《西廂記》、《情天恨》、《杜十娘》等愛情、婚姻的悲劇,或是反封建、揭露社會黑暗與宣揚愛國思想的劇目。之後,也整理改編《梁山伯與祝英臺》、《白蛇傳》等傳統劇目,并編創歷史劇和移植傳統劇。此外,還新編《春香傳》、《火椰村》等反映朝鮮、日本、越南生活的劇目。著名劇目有《梁山伯與祝英臺》、《紅樓夢》、《祥林嫂》等。
臺灣光復之後,越劇隨軍隊的撤退而播種於此,如錢飛卿的「越風女子越劇團」(曾改名為「中華越劇團」),最著名的旦角演員為吳燕麗。依據呂訴上的《臺灣電影戲劇史》中關於越劇記載:民國39年(1950)軍中康樂隊有「風虎越劇隊」在軍中演出,42年(1953)改稱「越風劇團」,44年(1955)改為「如意越劇團」,46年(1957)6月又改為「自由越劇團」。另有楊慶余組「凱歌越劇團」(曾改名為「慈光越劇團」)等。民國56年(1967)前後,高謹來到臺灣,帶來當時可稱得上是耳目一新的新風格,被稱為改良越劇,為越劇做了番貢獻。她在文革之前(約1965年時)離開大陸赴香港,後至臺灣,將1950到1960年代越劇在大陸所達到一個發展的新里程,即是編、導、演、舞美的結合,帶入臺灣,建立起自成一格的「劇院藝術」,可以說高謹所學習的越劇,不再是早期沒有準詞、演員即興發揮的「戲班」文化。除「高謹越劇團」的高謹外,「東山越劇團」的嚴憶苓和「再興青年越劇團」周彌彌,分別擔負起越劇在臺灣的發揚與薪傳。
越劇在臺灣的發展比其他的地方戲曲(光復後傳入者)較受歡迎,觀眾群不局限於浙江老鄉,因為它的口白雖是浙江方言,但接近國語。它的唱腔揉合易學,舞臺布景、服飾華麗,表演方式與歌仔戲類似,故在臺灣五十余年來,雖然也在式微,但仍能歷久不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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