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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3年(1944),九加班解散,三年後江接枝與三個兄弟在員林地區將江清柳外公成立的「勝錦珠」改組為「新錦云」、「新錦珠」,而後又從「新錦珠」分出了「美芳社」,這些戲班均屬於高甲戲班。直到民國45年(1956),二十一歲的江清柳正式創立了「新和興歌劇團」。當時九加戲(即高甲戲)的演員因戰爭各奔東西,部分團員進入歌仔戲班謀生,演出形式以歌仔戲班演出穿插九加戲、南管、七子戲等,深受觀眾喜愛。後來,隨著內臺戲班的沒落,江清柳進入「臺南勝利電臺」擔任廣播歌仔戲劇團的導演。1950年代,江清柳及團員十二人受聘於彰化「固精丸」藥廠,以歌仔戲落地掃的形式穿插藥品廣告演出,由江清柳主持、編導、統籌演出事宜。由於節目好看、手法高明,吸引大批群眾圍觀,并創下前所未有的好成績。
江清柳認為自己今日的成就是許多老前輩的牽成。剛開始進入演藝事業時,老師提攜他飾演包公,廣受觀眾青睞,後來也曾因為遞補「關公」一角,受到熱烈回響,江清柳可說是全能型的好演員。「新和興歌劇團」在民國57年(1968)增設到第三團,招收更多的藝人進入表演事業,也開設歌仔戲補習班培訓學員們。1980年代,「新和興歌劇團」曾在國父紀念館演出《白蛇傳》、《乞丐婆哭倒枉死城》以及《林桂香告狀》等戲,也曾受邀到美國公演。雖然劇團在文化場的演出機會少,主要收入仍來自外臺民戲,但是江清柳仍維持傳統的獨特品味,發揮編導本領,并且在戲服道具上創新與改良,走出自己戲劇事業的一片天空。
民國79年(1990),江清柳獲得「民族藝術薪傳獎傳統戲劇個人獎」,民國83年(1994),「新和興歌劇團」更拿下了教育部頒發的「民族藝術薪傳獎團體獎」。雖然江先生於民國93年(2004)逝世,但他不遺余力,默默為臺灣的戲劇耕耘奉獻的精神,更讓人追思他傳奇的戲劇人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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