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內澇防治
分類: 自然災害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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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而頻繁出現的內澇問題對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那么,城市內澇防治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一下吧!城市內澇防治如下: 1、制訂國家級防強降雨引起的城市內澇應急標準預案。應科學制訂強降雨應急預案,把強降雨列為與強臺風等一樣的自然災害來預防,在預案中對城市排澇系統綜合治理提出指導性意見。督促檢查各省市努力提高各城市排澇標準,應根據城市建設的發展速度調整排水規劃,多方位、多渠道、多系統綜合治理,進行有計劃的、全面的整治。建議由水利、水文、城建、交通、道路、勘測、園林、氣象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聯合調研組,對各城市城區基本情況進行系統的整理統計,包括各條內河河底、道路、建筑物底部等處的高程、歷次洪水淹沒高度,地下排水管網體系,不同等級的暴雨、洪水可能威脅到的單位和居民情況等,綜合形成永久性的基礎資料庫,并定期進行修正和補充,為排水規劃、防澇標準制定、綜合治理奠定基礎。2、大力推廣雨水收集系統,化害為利。城市雨水收集系統一方面可大幅降低強降雨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可將寶貴的雨水資源收集起來,對缺水城市來說可以充分利用雨水,化害為寶。3、在城市規劃中運用法律手段,依法治理河道。應責成各級地方政府專門財政每年都有安排經費對城市內河進行河道整治。近年來,我國不少地方政府由于急功近利思想,忽視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產生嚴重后果。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城市河道整治工作半途而廢。對此類未按計劃完成的清淤、擴寬工程,應強制依法執行以達到預期效果;同時要依法清障,恢復、加大河道行洪能力。早在1988年,國家就頒布了《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應責成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規并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地方性河道管理實施條例,理順各城市內河管理的隸屬關系,避免政出多門、相互推諉的現象發生。4、建立城市蓄洪區,實行老舊社區排水溝改造。在舊城改造和新建城區規劃建設時,必須充分考慮城區蓄洪區的規劃設計。在城區的老舊社區低洼地帶無排水溝處開挖排水溝,已有排水溝但太小或未與內河排水溝相連的應進行疏浚排水溝和適當擴大后并與內河管道相連,在常遭水淹的地方應備有抽水機抽水以防內澇。對城市現有僅存的湖泊、沼澤地、池塘及內河等一切能緩解城市內澇的地方進行嚴格的保護,嚴禁蠶食。在道路露天停車場等公共設施規劃設計時,優先考慮使用透水性好的材料。5、提高各地市水庫的安全系數,挖掘水庫攔洪削峰潛力。對各地市的水庫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對屬于病險水庫的應立即督促地市做好防險加固工作;更新改造水庫閘門調控設備,縮短設備操作時間,提高水庫調度的科技含量。做好庫區極其上游流域內水情、雨情監測和預報,為水庫科學調度提供詳細的預報信息,為在最佳時段騰出庫容贏得時間;與內河水位高峰期錯開,根據內澇情況適時開關閘,挖掘出水庫的攔洪削峰潛力,盡量避免雪上加霜。同時,要加大各城市內河與各大江大河水系連接處排澇站的防洪力度,增加排澇站的設備設入以加快強降雨時的排水速度,降低內河水位,以有效阻止內河河水倒灌。6、高層建筑地下層應設置防御澇水倒灌裝置。由于目前各城市高層、多層建筑不斷增加,地下建筑也同時增加,而地下建筑在設計時往往忽視了設置防御澇水倒灌裝置,造成重大損失,各地已出現慘痛教訓。因此,在地下層設計時應設置防御澇水倒灌裝置。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城市內澇防治的一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自然災害的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