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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區,舊稱噶瑪蘭,為當地原住-Kavalan的音譯,有多種不同的寫法,包括哈仔難、哈子蘭、哈仔瀾或甲子難等。1626年(天啟6年)西班牙人為探尋-北部的形勢,發現圣地牙哥(今三貂角附近地區),也窺見蛤仔難的原野森林。然而一直到清領以後,蛤仔難才有-進墾,遲至乾隆末年才正式開發,并於1810年(嘉慶15年)納入清廷版圖,1812年噶瑪蘭設廳,廳治設於五圍,置民番通判,并筑城建署。
設廳之後,1823年(道光3年)通判呂志恒為便於清查戶口,將噶瑪蘭廳分為7堡,隸屬-府,設通判一員,頭圍縣丞一員、羅東司巡一員。到了1835年,由於人口持續增加,增至12堡,即:頭圍堡、淇武蘭堡、民壯圍堡、五圍三結堡、員山堡、溪州堡、頂二結堡、茅仔寮堡、羅東堡、利澤簡堡、清水溝堡、打那美堡。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發生後,沈葆楨來臺辦理海防,建請清廷調整-行政區域,以利統治與開發。1875年(光緒元年),噶瑪蘭廢廳改縣,而以噶瑪蘭的「蘭」字,冠上「宜」字,改稱「宜蘭縣」,由新設的臺北府管轄。
-大舉入墾以前,噶瑪蘭人是平原上的主要活動人群,喜濱水而居,聚落形態多為傍河的小型集村。依據荷蘭人1650年的戶口調查,當時散布蘭陽平原的噶瑪蘭人有45個村落,人口約一萬人。清朝則通稱為「噶瑪蘭三十六社」,分布以濁水溪(今蘭陽溪)為界,溪北有20社,大多在今宜蘭河流域的壯圍鄉、礁溪鄉及宜蘭市境內;溪南有16社,幾乎都在今冬山河流域的五結鄉、冬山鄉及羅東鎮境內。
高山地區則以泰雅人為主,泰雅人善於狩獵耕織,因族群的擴張及墾獵的需要,聚落經常分化及遷徙。現可分為散布在大同鄉,蘭陽溪兩岸的溪頭群、卡奧灣;及南澳鄉大南澳溪及和平溪流域的南澳群。
1796年(嘉慶元年)吳沙聯合臺北地區的富豪,招募中國福建漳州、泉州、廣東流民1,000余人開墾頭城,建立開發宜蘭的第一個據點。1798年吳沙病逝,其侄吳化及林明盞、吳表等人繼續領導;深入噶瑪蘭人與泰雅人間的緩沖地帶,由點而線而面逐步向南進墾,形成二圍(今頭城鎮二城里)、湯圍(今礁溪鄉德陽村)、三圍(今礁溪鄉三民村)、四圍(今礁溪鄉吳沙村)、五圍(今宜蘭市),及民壯圍(今壯圍鄉壯一至壯七、宜蘭市東南郊區一帶)等據點。
1804年,平埔族巴宰海人頭目賢文及-汗毛格,率領西部巴宰海族(岸里、阿里史、烏牛欄三社)、巴布薩族(阿束及東螺社)、道卡斯族(大甲、吞霄社)及洪雅族(北投社)等四族八社共1,000余人,進入蘭陽平原溪北地區,擬在五圍附近開墾,因遭漳州人排拒而移墾羅東,成為溪南開發的先驅。其後,漳人偷襲攻占羅東,廣東人也進墾冬瓜山(今宜蘭冬山安平村 )一帶,-勢力全面侵入溪南地區。
雖然蘭陽平原於未入版圖前已先行開發,但設噶瑪蘭廳後,-知府楊廷理卻力裁業戶(地主),使噶瑪蘭廳成為全臺唯一沒有業戶的地方,土地開墾采行「招墾制」。由官府分地招墾,以「限期開透」政策,使土地開發更為積極,再加上水源充足,-開圳、墾地并進,聚落亦隨圳道向外擴張。到了道光年間,溪北、溪南肥沃的原野開墾殆盡,新來的-只好向近山一帶發展。同治、光緒年間,陳輝煌聯合平埔族與-,開拓叭哩沙喃(今宜蘭三星)沿山一帶;由於番害與水患,開墾仍限於泉大湖溪(今宜蘭三星拱照村大湖溪)以東一帶。少數中國福建汀州、泉州的民眾也拓展到蘇澳附近,1874年北路(今蘇花古道)開辟,--更進一步開墾到南澳沿海地區。
清代噶瑪蘭之開拓代表中國邊疆地區開發的一個特殊模式,其特色有:(一)『官未辟而民則已辟』的官民不同調;(二)武裝拓墾所形成的圍與結之拓墾聚落;(三)納清版圖之後開發更形快速,人口快速累積。
中文關鍵字:噶瑪蘭 , 吳沙 , 五圍
英文關鍵字Kavalan , Wu S-a , Wuwei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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