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應該怎么辦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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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錯案是冤案、假案、錯案的合稱,指檢察官在行使職權、辦理案件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案件。那么,冤案應該怎么辦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一下吧!冤案應該怎么辦? 冤案就是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認為有冤情,可向司法機關提出申訴。《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百四十一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冤案應該怎么辦的一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生活維權的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