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執法應該怎么處理?
分類: 居家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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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每個國家里面都會存在暴力機關,不管在外國或者中國,暴力機關主要就是維護整個國家的安全和穩定。不過暴力機關在執行權力的時候,必須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才行,不允許發生暴力執法的情況,那么碰到暴力執法,應該怎么處理呢? 可以向檢察院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國家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條人民警察違反規定使用武器、警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4、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相信通過上面的內容,都應該知道暴力執法應該怎么處理。當碰到暴力執法的情況,期間要注意不能太著急,并且也不能直接去硬碰硬,否則只會起到反效果。在整個的過程中除了要跟公安部門報案協調之外,還應該跟檢查部門去舉報,最終讓檢查部門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