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造成的損害跟誰索賠?具體原因分析
分類: 公共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15
閱讀 :476
緊急避難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兩個合法的權益之間,如果有發生沖突的現象,為了有效確保某種較大方面的權益,就在沒有任何其它方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損害另外一方的權益,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緊急避難造成的損害跟誰索賠? 1、因緊急避難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2、因緊急避難采取的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難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3、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難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補償的,可以責令受益人適當補償。緊急避難不適用的情形 根據刑法的規定,為了避免本人危險而采取緊急避難的行為,不能適用于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也就是說對正在發生的危險負有特定職責的人,不能為了使自己避免這種危險而采取緊急避難的行為。這里所說的“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是指擔任的職務或者從事的業務要求其對一定的危險負有排除的職責,同一定危險作斗爭是其職業義務,包括消防隊員、醫生、護士、船長、海員、民航駕駛員、防汛員、警衛員、警察等的職業義務。以上就是有關緊急避難這方面常識的相關介紹,相信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已經對緊急避難有了一個全新的了解。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緊急避難這方面的常識,不妨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