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汽車如何續租
分類: 出行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布 :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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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有駕照但沒有汽車,而又想到處玩的年輕人而言,租車是既方便又快捷省事的一件事,而每次租車不可能計算得很準確,有時候還未玩盡興或者覺得還需要玩幾天,或者還需要再使用幾天汽車的話,就要辦理租車續租手續,那么,租賃汽車如何續租呢?自駕出行安全隱患及注意事項有哪些呢?今天我們就跟隨一起來了解關于這方面的汽車出行安全小知識吧。第一,要還車到期的前五六個小時,就應和汽車租賃公司的客服打電話申請續租事宜,由客服人員確認好可以續租才給客人續租。第二,如續租后的未付租金(預計總租金-已付租金)超過租車預授權或押金的80%,需要在原租期屆滿前補齊未付租金款,或者租車人要親自到門店辦理續租,當續租租期超過十五天或者續租次數超過三次時,那么無法再行續租,需要租車人重新辦理租車手續。第三,一般來說,續租汽車時,普通產品、工作日套餐產品,車輛租賃費及門店服務費按續租時的正常價計費;周租/月租產品,車輛租賃費及門店服務費按周租/月租優惠價計費,不計免賠服務費和GPS導航費用不再另計費。從以上三點我們可以看出,續租必須要在租期到的五至六個小時前就應打電話給客服人員確認,是否可以續租汽車,而續租過的汽車,必須要還至第一次取車時的門店,否則會產生異地還車或異店還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