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火災原因
分類: 出行安全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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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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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城市軌道交通進入大發展時期,地鐵是非常方便的交通工具。但是地鐵人流量大,一旦發生火災,其后果是極其嚴重的。那么你知道地鐵火災原因都有哪些嗎?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1、人的因素人指地鐵乘客、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在場人員。人的因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1) 隧道維修施工過程中進行焊接、切割工作;或者機械碰撞、摩擦引起的火花都有可能引燃易燃的裝修材料而造成火災;(2) 乘客吸煙時火星或隨便亂丟煙頭或攜帶易燃、 易爆物品。雖然地鐵運營安全乘車規定禁止旅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但還是經常會有此類事故發生;(3)人為故意縱火或恐怖襲擊等其他原因。2、物的因素物指發生事故時所涉及到的實物。物的因素要比人的因素復雜許多,但物在很大程度上屬于可控制的因素, 可從一些具體措施和可量化的指標上去實施控制:(1) 地鐵內存在違禁和易燃物品:這些物品多由乘客攜帶進入, 若能在事故發生前查出,則可以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2) 地鐵工程及車輛材料選用不當: 如車站建筑裝修材料沒有采用阻燃無煙材料, 地鐵列車車身和座椅材料沒有進行防火處理, 電纜電線沒有采用耐火阻燃低煙無鹵材料等。(3) 消防設施設置不當:如沒有設置火災探測器和報警器,缺乏足夠的消防設備,導致對火情反應不靈敏而造成火勢發展。(4) 附屬設施及裝備沒有重視安全化處理: 為了給乘客在乘車過程中提供便利, 地鐵內布置了很多附屬設施,包括車站內的垃圾箱、 公共廁所等, 極易成為蓄意制造火災和爆炸的渠道。 (5) 地鐵電氣設備存在隱患:這多是由于設計存在缺陷、 設備老化或沒有定期檢修所造成。3、環境的因素環境通常指存在于系統外的物質的、經濟的、信息的和人際的相關因素的總稱, 一般分為社會環境、自然環境和系統狀態環境。(1) 社會局勢的影響:社會環境不安定或社會局勢發生動蕩,有可能造成人員的不穩定因素急劇上升,誘發地鐵突發事件。(2) 沒有建立起良好的法治體系環境: 缺乏有效的專門的防火法律條款和規定, 將使得地鐵防火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 同時也不利于營造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3) 學校和家庭教育不力:這兩者的教育對人的影響是深遠的。倘若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人員素質不高,則有可能誘發地鐵火災和其他突發事件。(4) 自然環境變化:比如雷擊、 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 造成地鐵系統設備受損發生事故。(5) 地鐵運營環境不舒適:地鐵系統中較暗的照明光線、 不佳的通風條件、 迷失的方向感、 信息的閉塞和阻斷、 空間的壓迫感、 噪聲等因素都將可能誘發人的不安全行為。4、管理的因素事故的發生除與人、物、環境的不安全條件有關外,與管理上的缺陷是不可分的。(1) 技術上存在缺陷: 多體現在因設備設計不合理、 檢修不夠而存在安全隱患的硬件設施管理上。(2) 勞動組織不合理: 地鐵運營部門沒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規范, 或者操作流程存在安全隱患等。以上就是小編對地鐵火災原因進行了簡單的介紹,想了解有關地鐵安檢等其他小知識還請關注的出行安全小知識,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